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4-07-09 18:30:48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责任书的地方越来越多,责任书是写明责任、针对不同的部门的文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责任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

为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工作方针,为了扎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驻镇企事业单位及各村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村、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企事业主要负责人为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村民小组及驻镇各单位要专设一名安全生产监督员,具体负责本村、本单位工作,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治解决。

3、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会议,每月对本村或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得少于1次,并按时登记上报镇安监办,如瞒报、漏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由相关村或单位一把手负全责,并对所在村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4、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必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5、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好日常防火、用电、防盗等的安全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重点农业设施、用电设施、危险化学品、液化气、汽油、烟花爆竹等派专人看护,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特别加强校车管理,定期检查校车安全,坚决杜绝超载等违规行为发生。

6、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治理,保证100%按要求时间整改,整改验收合格率100%(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时限、措施、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向镇安监办报告进展,说明原因并申请延长时限)。

7、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村干部、企事业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8、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必须认真配合好镇安监办的工作及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9、对各村委会和驻镇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镇上将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之中。对不认真履行责任、工作不落实、没有完成考核目标的村和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以上条款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各村/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证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各村及相关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特制定二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各村及镇直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全镇范围内各相关单位及各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3、各村、各单位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村及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记录,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责任到人,严格实施。

4、各村及各单位要配合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点、企业、经营网点。

5、各村及矿点要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责成专人负责,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扑救。

6、各村对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加油站、加油点要及时上报镇安监站,以便查处取缔。

7、事故发生后各村及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并组织抢险,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否则,从严处理。

二、镇直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1、镇安监站公室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评介和验收,认真检查各村、相关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结案工作,督促全镇各村落实好非煤矿山、砖瓦窑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进行关停,限期整改。

2、派出所负责对爆炸物品流通、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非法使用民爆物品的查处。

3、镇城建站负责建筑队伍,施工现场和一些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停止施工。

4、中小学要负责学校内的安全防火、防事故工作,及时消除危房和各类事故隐患。

5、水管站负责水利工程施工、防风及水保的安全管理。

6、林业站必须把护林、防火做为头等大事,切实做好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7、供电所配合镇政府负责对无营业执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停止电力供应,取缔非法电力设施。

8、农业服务中心要负责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9、各村组织大型集会、娱乐活动,对安全工作要精心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防范措施。未经安监、公安部门审批,不得组织焰火活动。

10、其它各部门要依法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时接受镇国土所、安监站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各村/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某某省安全生产条例》、《某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

控制指标

1、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无水上交通死亡事故。

2、无火灾死亡事故(含森林火灾)。

3、非煤矿山、煤矿、工厂、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无死亡事故。

4、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无死亡事故。

5、其他行业不发生死亡事故。

6、辖区内无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无事故。

目标要求

1、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监管联络员(信息员),设立安全生产违规违章事件报警点。

2、道路交通安全。辖区内无非法经营机动车辆。积极主动联系交通、交警等职能部门,定期召开道路交通联席会议,认真查处车辆超速、超载、超限、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3、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公众密集场所安全。辖区内无非法生产、贩运、出售烟花爆竹人员和业主;无非法贩运、出售液化罐。定期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公众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森林防火安全。确保辖区内无森林火险,建立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管护制度。设置常年性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杜绝林火发生。

5、群众“四防”安全(即防水、防火、防电、防意外伤害)。做好群众“四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穷灶屋、富水缸、柴草上树桩、人走火灭光”,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普遍增强。配合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四防”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食品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凡办宴席10桌以上必须申报镇主管部门批准。

7、地质灾害安全。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制定抢险救灾预案,设置地质灾害地段常年监控员,拟定地质灾害地段整治方案(意见)。杜绝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8、防汛防滑。成立防汛防滑领导小组,制定防汛防滑应急预案,确保群众安全度汛。

9、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无证开采煤矿和非煤矿山,严格管理本辖区各类矿山资源,及时制止和上报违法开采行为。

10、建筑施工安全。禁止不按安全管理规定拆迁、修建房屋等各项建筑施工,杜绝因不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11、完善应急机制。根据辖区内或安全事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周详地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成立相关应急分队,增强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的能力。

12、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实行定期排查制度,实行限时一周整改制度;各单位每月下旬必须上报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报表。

三、考核奖惩

1、本年度年终时,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考核办法对《责任书》进行考核评定。

2、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以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被评定为不合格单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发生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权,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

一、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其他工作的副乡(镇)长,为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负责。

二、乡(镇)人民政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决定、切实履行职责。

三、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事故目标

确保本乡(镇)、农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重伤10人以上、一次经济(财产)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伤、亡事故数不突破控制指标。

(二)工作目标

1.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乡(镇)长主持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每个月必须对管理辖区内的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少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专项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2.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3.按照《XX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和《XX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按要求配足配齐不少于2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和一村1名兼职人员,同时乡镇必须保证其安全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重建相关规范要求,切实抓好本辖区内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

5.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本年度有安全社区创建任务的乡(镇),务必按照工作计划,完成现场评定和备案工作。今年无安全社区建设任务的乡镇,要做到早计划、早实施,提前做好创建安全社区各项准备工作。

6.督促各下设机构依法行政。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审批、谁发证、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审批有关项目涉及安全内容时,应主动征求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符合安全法规条件的,才能审批。凡审批项目,不符合有关安全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导致伤亡事故发生或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审批人员及相关乡镇领导责任。

7.年度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平时有简报。并有安全档案,有文字记录。

8.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按照省、市、县安全培训教育的要求,完成本乡镇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有文字记录。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组织好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9.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在本辖区内出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积极配合协助县级职能部门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0.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及时、准确、不隐瞒、不谎报、做到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11.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和各安全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奖惩

1.年终考核,未突破伤、亡控制指标,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任务,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突破考核指标,年终综合考核按规定扣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和目标否决: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虽无人员伤亡其事故经济(财产)损失在300万元以上的事故;年内连续发生两次各死亡2人的事故;发生三次各死亡一人的事故。

3.建成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年终安全考核按规定加分,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社区建设任务的,年终安全考核按规定扣分。

4.以上考核奖惩办法由县目督办、县安办具体负责进行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县政府、责任单位各执一份,经县政府、责任单位代表签字生效。

XX县人民政府(章)XX县乡(镇)人民政府(章)

责任人:责任人:

20xx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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